关于开展“徽银租赁助学金”(三期)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10-09浏览:468

各学院:

按照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与安徽财经大学教育基金会签订的捐款协议,2018年徽银金融租赁公司通过安徽财经大学教育基金会在安徽财经大学继续设立“徽银租赁助学金”(即第三期)。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徽银租赁助学金”第三期资助对象为2016年度、2017年度曾经获得“徽银租赁助学金”的道德品质高尚、学习成绩良好的在校大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资助:

1.受到学校或学院处分的;

2.20172018学年两个学期综合测评中,测评成绩有一个学期在所在班级排名严重靠后(30%)或所有课程中有一门课程不及格的;

3.家庭经济条件有明显好转的。

二、资助金额

“徽银租赁助学金(三期)”资助金额为每人5000元。

三、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同学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徽银租赁助学金(三期)申请表”,并附两个学期的学习成绩表。

2.学院对申请表及成绩单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后送学生处。学生处对有关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3.学生处将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名单及有关材料送教育基金会。

教育基金会组织徽银租赁助学金项目管理委员会成员进行评审。

4.基金会根据评审结果将助学金款项转付校财务处,由财务处将助学金发到受助学生校园卡内。

请各学院于20181017日上午1100前将纸制材料加盖公章报送到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东校2号办公楼416室)。电子版发送至邮: acxsc3175987@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徽银租赁助学金(三期)”申请表

2.徽银租赁助学金2016年度受助学生名单

3.徽银租赁助学金2017年度受助学生名单

  

  

                                                          安徽财经大学学生处

安徽财经大学教育基金会

                                                        2018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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